卖身契是民间俗称,一种自愿签订的契约。

在约定范围内,供人驱使,但不能损害其人身安全,不能随意打骂伤人。

否则报官,朝廷会介入处理。

双方都可以随时终止契约,并按比例返还签订时的金额。

还不起的话仍要履行契约,否则朝廷依然会介入。

只不过卖身方通常处于弱势,一旦签订,基本都是身不由己。

和过去的奴隶差别不大,只是一些事不能放在明面上做了。

“既然陈兄弟话都说到这份上,李某也不废话了,谈谈价格吧。”

半个时辰后。

在双方的一番讨价还价之下,最终以一人30两的价格成交。牙行费用另算。

陈道对比前世的购买力,一枚铜币约等于一块钱,一两银子差不多一千块钱。

三万块钱一个人头,作为卖方,陈道觉得有点太便宜了,毕竟前世要翻个十几倍。

但如果让他花三万买个奴隶,他又觉得差不多。

谈好之后,分身轮流进来签订契约。

契约上的时间三年,基本是个摆设,让契约看起来合理一些。

正常做工,按月发放薪水的,一般在一两到一两半左右;一次性结清的话会低一些,三年30两是个正常的价格。

分身们看都不看契约,毫不犹豫的按下手指。

牙行老板见状乐的直挫牙花,更确信这群人大字不识一个,不知道陈道从哪里拐来的。

陈道安排了四十个送去矿场,留十个在外活动。

契约完成后,李长明带来的人手当场就接管了分身。

安丘矿场并不大,是一座半露天式的铁矿,产量一般,总人数有个三四百人,包括挖矿的矿工,奴工,还有看守兼监工。

普通矿工就是短期做工的普通人,一般主要在露天矿区工作,相对薪资低一些。

地下矿区危险系数高,雇佣普通矿工花费的成本稍微高一些,因此大多用的都是奴工。

李长明哼着不知名的小曲,回到安丘矿场。

最近生意蓬勃发展,产量都跟不上了,指标设立的高一些,那些贱民立马就来骂。

说他们矿场黑心,没有人性,还有人直接跑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