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里还有台电脑可以用,于海英对于电脑要比陈大明熟悉的多。
她开始查阅当年关于卢桂珍的案件,因为案件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了,很多资料都已经公开,在网上就能查到了。
最终他们查到了一份比较完整的,当年卢桂珍审讯时候的口供资料。
这已经是15年前的案件了。
口供的内容显示,卢桂珍承认在1990年的时候,她就已经贪污了上百万的安置款。
她提到,当时是把这些钱都换成了现金,藏在了她的一个住处里。
那套房子是她以自己母亲的名义私下买的,房子在郊县,她把上百万的现金都藏到了那儿。
但是口供上却没有说详细地址。
凭着这条信息,于海英去了本地的房产局查询所有30年前的档案资料。
她到律师处花500元聘请了一名律师,让律师给她开出了一份关于陈年旧房的档案资料查询函。
上面写明了卢桂珍母亲的名字。
然后于海英拿着这些资料到了房产局,以打官司的名义要求查相关资料。
工作人员看了看,然后把她领到了档案室,让她自己查,但是不许拍照提档。
县城房产交易量并不大,要查的资料也不是很多,老陈进不去只能在外面等着。
于海英重点查了在1990年以前的房产档案资料,花了两个小时,终于找到了那套房子。
她把地址抄了下来,忙完这些天已经快黑了。
陈大明在外面焦急不安的等着。
他知道如果查不到的话,明天他只能在手术室外面再来一次割腕了。
看着于海英一脸兴奋的表情,陈大明知道成功了。
他吃惊的发现虽然时隔了35年,于海英在笑的时候容貌似乎没有多大变化,给他的感觉好像还是当年那个22岁的女孩。
就像他的媳妇赵晓巧也一样,现在给他的感觉,看起来好像是越来越年轻了。
“地址查到了,你赶快记下来。不过你确定有用吗?如果你说出这个地址,她会不会马上把那些钱转移了呢?”
陈大明一笑,“我已经有了另一个计划了,可能比用语言威胁她更有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