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凯没哭,也没躲。他直直地看着父亲充血的眼睛,突然笑了:“打啊,打死我,你就真的一个人了。”
皮带落下来的瞬间,他感觉不到疼。心里有个声音在说:就这样吧,都结束吧。
十五岁那年春天,王凯偷了父亲藏在床底下的三百块钱——那是赌徒攒了半年的赌资——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所谓的家。
城市的霓虹灯刺得他眼睛发疼。他像只无头苍蝇般在街头游荡,最后蜷缩在天桥底下过夜。深夜的寒风像刀子般割着他的皮肤,他紧紧抱住膝盖,听着肚子发出的抗议声。
第二天,他学会了翻垃圾桶。腐烂的菜叶、发霉的面包、偶尔还能找到半瓶没喝完的饮料。他像只野猫,在城市的夹缝中寻找生存的可能。
一周后,他遇见了老刀。那是个满脸褶子的老混混,蹲在巷子口抽烟,看着王凯从垃圾桶里刨食吃。
“小子,新来的?”老刀吐了个烟圈,“想不想吃顿热的?”
小主,
王凯警惕地看着他,但咕咕叫的肚子出卖了他。老刀带他去了家小面馆,给他点了碗牛肉面。热腾腾的蒸汽熏得王凯眼睛发酸,他狼吞虎咽地吃完,连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。
“跟着我干,保你天天有饭吃。”老刀眯着眼睛说。
就这样,王凯成了街头扒手。老刀教他手法:如何靠近目标,如何分散注意力,如何用刀片划开包袋。他学得很快,手指灵活得像天生就该干这行。
“你小子有天赋。”老刀拍着他的肩膀,递给他一支烟,“以后就叫你'猫仔'吧。”
王凯接过烟,呛得直咳嗽,却倔强地不肯停下来。烟雾模糊了他的视线,也模糊了记忆里母亲的脸。
十七岁那年冬天特别冷。王凯已经能在短短几秒钟内摸走一个钱包,手法干净利落,连老刀都啧啧称奇。
“猫仔,今晚有个大活。”老刀神秘兮兮地说,“百货公司周年庆,肥羊多得很。”
那天晚上,王凯盯上了一对母女。母亲正在专柜前试衣服,小女孩安静地站在一旁,手里拿着个粉红色的气球。女孩的背包敞开着,露出钱包的一角。
王凯像往常一样靠近,手指灵巧地探进包里——
“抓小偷!”突然一声尖叫。
王凯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几个保安按倒在地。他的脸被死死压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,余光看到小女孩惊恐的眼神和那个飘走的气球。
老刀早就溜得无影无踪。保安把他拖进地下室,拳脚像雨点般落下。
“小小年纪不学好!”
“打死你个兔崽子!”
“看你还敢不敢偷!”
王凯蜷缩成一团,护住要害。疼痛对他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,他甚至有点想笑:比起父亲的皮带,这根本不算什么。
“就这点本事?”他吐出一口血沫,挑衅地笑着,“比我爹差远了。”
更重的拳脚落了下来。在失去意识前,他恍惚看见那个粉红色的气球,飘啊飘,最后消失在黑暗里。
那次挨打后,王凯在床上躺了半个月。肋骨断了三根,左臂脱臼,全身上下没一块好肉。老刀再也没出现过,只留下一包劣质止痛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