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4章 南方

九两金 是我老猫啊 2633 字 13天前

1870年,南卡罗来纳州。

此时已经入冬,夜间的气温已经降到了五六度。

马车碾过红土路,扬起的尘埃是血的颜色。

距离他们从旧金山出发已经四个月多。

一路上,卡西米尔越来越沉默,多数时候都在努力地学习英文。

一路上的坏消息实在太多了,即便是一路躲躲藏藏,也经历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刁难和战斗,让一行人满身疲惫。

尘埃落在格雷夫斯满是褶皱的黑色外套上,他没有拂去。

他只是看着,任由这片土地的颜色侵染他。

他灰色的眼睛,正看着路边一排排枯萎的棉花杆。

这里是“救赎”镇,是他们打听到的为数不多的好消息。

像是宿命在指引他们该去的地方。

卡西米尔坐在格雷夫斯对面,嘴里低声念叨着什么。

他的皮肤在古巴的烈日下晒成了深邃的暗色,肌肉线条在粗布衬衫下紧绷,那是砍了两年甘蔗、又在海上与风浪搏斗后留下的印记。

他身侧,是姆巴和另外两名黑人兄弟。

姆巴那庞大的身躯几乎填满了半个车厢,他闭着眼,但呼吸平稳而有力,像一头在林中假寐的野兽。

马车驶入镇子,速度慢了下来。

白人镇民的目光像苍蝇一样黏上来,不带任何情绪,只是纯粹的审视,审视牲口、审视货物、审视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。

黑人居民的眼神则像受惊的小动物,一触即收,迅速低下头,将自己缩回卑微的影子里。

“他们用眼神就能杀人。”

格雷夫斯轻声说,像是在自言自语。

卡西米尔睁开眼,目光如炬。

“那就得在他们动手前,先挖掉他们的眼睛。”

他的声音低沉,仿佛每个字都是从喉咙深处挤出来。

马车在教堂前停下。

这是一座简陋的木结构建筑,白漆已经剥落,露出底下饱经风霜的木头。

十字架在冬日下歪斜着。

一个高瘦的黑人男子从教堂里走出来。

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牧师袍,戴着一副铁丝边眼镜。是约书亚·韦恩牧师。

“欢迎,兄弟们。”

韦恩牧师的声音温和,他曾是联邦军的一名士兵,见证过战争的残酷,如今,他选择用圣经作为新的武器。

“上帝指引你们来到了这里。”

“呵,上帝可没指引我,是我老板派我来的。”

格雷夫斯走下马车,他的姿态和口音立刻将他与这片土地上的一切都区分开来。

“我们来确保黑人兄弟,能够行使他们用鲜血换来的权利。”

韦恩牧师的目光扫过卡西米尔和姆巴,他看到了他们身上那种与自己截然不同的气息。

那不是信仰者的坚忍,而是战士的锋芒。

他微微点头,眼神里掠过一丝复杂的情绪。

“权利是写在纸上的,兄弟。而守护它的,是上帝的律法和我们心中的信念。”

卡西米尔也下了车。

他没有看韦恩,而是环视着这个死气沉沉的小镇。

“我见过太多写在纸上的东西了,”

他说,“在古巴,我的卖身契上写着契约。监工也天天念叨着上帝的名字。”

空气在两个男人之间凝固了。

一个代表着希望与律法,另一个代表着斗争与现实。

他们都为了同一个目标而来,但他们脚下的路,从一开始就伸向了截然不同的方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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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救赎”镇的治安官名叫博蒙特。

他不像人们想象中那种脑满肠肥的南方执法者,恰恰相反,他精瘦、挺拔,下颚的线条像刀锋一样利落。

他总是穿着一身灰色制服,仿佛要时刻提醒人们,不久前的那场战争,在他心里从未结束。他唯一的装饰,是腰间那把柯尔特左轮手枪,枪柄在常年累月的握持下,呈现出一种淡淡的光泽。

第二天上午,格雷夫斯独自一人走进镇上的杂货铺。

博蒙特就坐在柜台后的高脚凳上。

他甚至没有抬头,但格雷夫斯能感觉到他的目光,在自己身上游走。

店铺人不多。

一个黑人小男孩不小心撞翻了一袋面粉,男孩吓得僵在原地,脸色比面粉还要白。

博蒙特的眼睛移开,落在那孩子身上。他还没来得及说话,男孩的身体就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。

最后,博蒙特用一种近乎温柔的语调说:“把它舔干净,小黑鬼。”

男孩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和恐惧,他望向自己的母亲,一个正在角落里整理货物的黑人妇女。

那女人浑身一颤,疯了似的冲过来,拉着男孩跪下,用自己的衣袖去擦拭地上的面粉,嘴里不停地道歉:“对不起,警长先生,对不起……他不是故意的……”